2022年关于石门柑橘采收和销售的指导意见
今年受持续“夏秋连旱”天气影响,柑橘果实生长受到一定影响,为了提升“石门柑橘”品牌形象,增强果品市场竞争力,确保柑橘产业健康发展,现就今年柑橘采收和销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采时期
柑橘果实采收过早,其固有的色香味形均不能正常表现,导致品质低劣,产量减少。结合今年天气情况、品种特性、市场预期等情况综合考虑,现就我县柑橘不同品类开采日期明确如下:
1、特早熟蜜橘:开采日期9月15日,包括大分4号、市文、宫本、日南1号等。
2、早熟蜜橘:开采日期9月30日,包括宫川、兴津等。
3、中(迟)熟蜜橘:开采日期11月1日,包括尾张等。
4、橙类:开采日期11月10日,包括冰糖橙、纽荷尔脐橙等。
除日灼果以外,对于以上未做明确要求的其它类柑橘品种开采日期应以县柑橘办意见为准,以果品质量达标为基本原则。外贸果提前采收实行申报备案制度。
二、采收方法
1、分批采摘。提倡根据市场需求按果实大小、着色程度等分期分批采摘,杜绝“一剪清”采收。
2、两剪采果。选用圆头果剪采果,一剪下树、两剪平蒂,以果梗不刮脸为宜。
3、预防病害。采收过程中要注意轻拿轻放,轻装轻卸,使用专用采果袋和周转箱,减少机械伤。选择晴天采果,避免采摘雨水、雾水、露水果,减少贮藏期病害发生。
三、理性销售
果实采后经过采后商品化处理后,进行分级包装,提高商品档次,分批销售实现利润最大化。
今年,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将持续开展柑橘规范入市的巡查督查,各柑橘乡镇、街道及农林场农技部门应继续加强对柑橘规范入市销售工作的常态监管,杜绝恶性早采,做好柑橘采摘、贮藏保鲜、销售环节中的技术指导,优化购销市场环境,推广“石门柑橘”品牌,抓好销售服务工作,确保柑橘销售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实现产业增效、橘农增收。